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队伍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校(园)长的职业化水平和教师的专业化能力,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及辽宁省教育系统校长、教师培训十三五培训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现状
我市现有幼儿园399所,中小学校233所,其中小学123所、初中82所、高中23所,中职学校16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工读1所,素质教育学校1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7240名,其中幼儿教师2222名,小学教师6661名、初中教师4803名、高中教师2384名、中职教师1170名;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5669名,其中幼儿园1895名、小学2188名、初中966名、高中620名。
“十二五”以来,全市精心规划,统筹资源,协调部署,认真实施校长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通过内挖潜力、外拓资源、“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采取抓好继续教育培训、请专家讲学、举办校(园)长论坛和基础教育管理干部、班主任、优秀学科教师高级研修班等措施,共培训中小学校(园)长和教师1.8万人次;培养、认定骨干教师县(区)级3520人、市级1750人、省级175人;市名师35人、省名师6人;市名校长31人,省专家型校长培养对象14人,对我市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目前,我市校(园)长的现代化教育理念、教育国际化视野和职业精神亟待加强,优秀校(园)长队伍和骨干教师队伍亟待发展壮大,农村教师还存在知识老化、学科力量不均衡等问题。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加大校(园)长和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校长教师专业化水平来逐步解决。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校(园)长和教师成长规律,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校(园)长和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以提升师德素养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核心,不断创新校(园)长、教师培训机制体制,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全面提升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校(园)长和教师队伍,适应内涵发展、均衡发展和优质发展的客观要求、为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三、工作原则
(一)固本培优原则。坚持教师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面向全体、倾斜农村、托底扶持、培养梯队、注重领军、突出骨干。
(二)系统优化原则。统筹规划、顶层设计,优化格局、形成体系,优化环节、充实过程。
(三)服务发展原则。立足实际、按需施训,丰富资源、强化指导,高位引领、服务发展。
(四)实践激励原则。重心下移、校本研修,学以致用、注重实效,评价激励、鼓励发展。
(五)多元立体原则。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结合、离岗培训与岗位自主研修结合、远程培训与校本研修结合。
四、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国家、省教育厅“十三五”培训任务,满足校(园)长教师专业发展个性化需求,建立和完善校(园)长、教师培训的体系和机制,不断提高校(园)长和教师培训工作水平,培养省内一流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全面落实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具体目标
1、体系建设目标:建立起完善的校(园)长培训体系,教师培训体系,包括理念、课程、方法、运行、管理、团队、基地、评价等一整套培训工作体系和制度,形成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校(园)长、教师培训工作格局,提升校(园)长和教师培养层次和水平。
2、全员推进目标: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校(园)长和教师分类、分层、分岗全员培训,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创新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破解培训难题,全面完成全员培训任务,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3、核心发展目标:通过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模式、优化培训项目、强化自我发展与实践提升,完成市级骨干教师、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名师培养对象、骨干班主任选拔和开展系统的、高水平的培训工作;建立市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建立市校长培训基地;认真推荐和培养省骨干教师和省级名师;积极开展对省内外有知名度的专家型教师培养工作;完成市级骨干校长、市专家型校长培养对象的选拔和系统培养工作;积极开展省内外有知名度的教育家型校长培养工作。
4、整体达成目标:努力构建开放灵活的终身学习体系,优化校(园)长、教师队伍结构,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校(园)长队伍和教师队伍,使校(园)长、教师队伍的年龄、学历、职务(职称)、学科结构以及学段、城乡分布结构与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
5、相关成果目标:中小学建成省内一流学科15个,总结提炼具有省内或国内一流的德育或教学经验10种以上,市以上校长先进办学经验或办学模式10例以上,完成省以上教育科研项目50项,创建办学特色凸显的优质中小学校50所。总结提炼名师经验,出版《足迹——抚顺市卓越教师成长纪实》和《硕果——抚顺市优秀教师研究成果精萃》,我市基础教育在省内知名度与影响力和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和满意度空前提高。
(三)校长培训年度分解目标(表一)
目标 年度 项目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常规 培训 | 全员校长提高培训 (自学、区本级培训、市级集训、综合实践四者结合) | 完成培训量20% | 50% | 80% |
校长任职资格培训 | 按年度干部任职情况及时完成培训任务 |
骨干 校长 培训 | 选拔、培养市骨干校长 | 50名(培训阶段一) | 50名(培训阶段二) | (考核认定) |
选拔、培养市专家型校长 | 15名(培训阶段一) | 15名(培训阶段二) | (考核认定) |
农村骨干校长影子培训 | 50名 | 50名 | 50名 |
基地建设 | 建设市名校长培养基地 | 10个 | 发展到15 | 发展到20个 |
(三)校长培训年度分解目标(表二)
目标 年度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常规 培训 | 全员校长提高培训 (自学、区本级培训、市级集训、综合实践四者结合) | | | |
校长任职资格培训 | 按年度干部任职情况及时完成培训任务 |
骨干 校长 培训 | 选拔、培养市骨干校长 | 50名(培训阶段一) | 50名(培训阶段二) | 论文、课题(考核认定) |
选拔、培养市专家型校长 | 15名(培训阶段一) | 15名(培训阶段二) | 每人一本书(考核认定) |
农村骨干校长影子培训 | 50名 | 50名 | 总结、启动新一轮 |
基地建设 | 建设市名校长培养基地 | 发展到25个 | 深化提炼、总结表彰 | 启动新一轮 |
(三)教师培训年度分解目标(表一)
目标 年度
项目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常规 培训 | 新任教师培训 | 完成培训量20% | 50% | 80% |
市骨干教师培训 | 完成培训量20% | 50% | 80% |
中小学全员教师培训 | 完成培训量20% | 50% | 80% |
研训教师培训 | 完成培训量20% | 50% | 80% |
中小学班主任培训 | 完成培训量20% | 50% | 80% |
骨干 教师 团队 建设 | 选拔、培养市教学新秀 | 50名(阶段培训一) | 50名(阶段培训二) | (考核认定) |
选拔、培养市学科带头人 | 50名(阶段培训一) | 50名(阶段培训二) | (考核认定) |
选拔、培养市骨干班主任 | 50名(阶段培训一) | 50名(阶段培训二) | (考核认定) |
遴选名班主任培养对象 | 20名(阶段培训一) | 20名(阶段培训二) | (考核认定) |
选拔、培养市名师培养对象 | 20名(阶段培训一) | 20名(阶段培训二) | (考核认定) |
农村教师 | 农村薄弱学科教师培训 | 35% | 70% | 100% |
90% | 100% | 启动新一轮 | 发展到20个 | 发展到30个 |
培育市优秀学科基地 | 50个 | 培育与建设 | 总结评优 |
建设名班主任工作室 | 15个 | 发展到20个 | 发展到25个 |
(三)教师培训年度分解目标(表二)
目标 年度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常规 培训 | 新任教师培训 | 100% | 总结 | 启动新一轮 |
市骨干教师培训 | 100% | 总结 | 启动新一轮 |
中小学全员教师培训 | 100% | 总结 | 启动新一轮 |
研训教师培训 | 100% | 总结 | 启动新一轮 |
中小学班主任培训 | 100% | 总结 | 启动新一轮 |
骨干 教师 团队 建设 | 选拔、培养市教学新秀 | 50名(阶段培训一) | 50名(阶段培训二) | (考核认定) |
选拔、培养市学科带头人 | 50名(阶段培训一) | 50名(阶段培训二) | (考核认定) |
选拔、培养市骨干班主任 | 50名(阶段培训一) | 50名(阶段培训二) | (考核认定) |
五、培训体系
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培训机构,要遵循教育培训工作的客观规律,借鉴国内外先进培训方式和经验,从本地教育发展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需求分年度确定培训的具体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培训方式和教学方法等,致力于构建具有抚顺特色的结构合理、运作高效的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建构包括八个方面:
(一)培训的理念体系。
对培训的主体、内容、方式、管理和评价形成新的认识。校(园)长和教师要由被动的受训者转为主动的参与者,培训者也要转为设计者和引路人;培训内容要模块化、菜单化;培训的方式要实践化、自选化和多元化;培训的管理要实现重心下移校本化和按需培训个性化;培训的评价要更加关注过程和发展。
(二)培训的课程体系。
在全面完成国家、省规定课程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本土优质资源,吸纳域外先进经验,自主开发多元立体的市本培训课程及微课程和模块课程。培训部门要根据岗位能力要求,有针对性的把课程设计分解为若干个模块,提供“课程菜单”,实施模块式教学。以典型教学案例为载体,以问题为中心创设真实课堂教学环境,不断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整合模块化资源,形成丰富的多样化的优质培训课程资源库,促进整个课程更具有实用性、有效性和灵活性,以满足学员自主选择课程模块的需要。
(三)培训的方法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总结提炼本土化教育培训模式和方法,学习与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培训模式,改进培训组织方式,积极建构培训方法体系。将传统培训方法与现代科技培训方法相结合,建立起抚顺市本土化特色的教育培训方法库,实现培训工作的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四)培训的运行体系。
遵循教育培训的规律,建立切实有效的培训服务机制、教育合作机制、招标培训机制、过程监管机制、培训反馈机制、培训激励机制、上下联动机制、有效发展机制等培训机制。培训者为学员在培训学习前、学习活动中和课后要为学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形成市、县(区)和学校三级教育培训协调发展的格局,推进培训工作政令畅通;完善“问题需求、理论研修、考察学习、实践探索、能力展示、开发应用”的基本运行机制,要求学员带着问题或需求参加培训,在培训中破解难题,将培训拓展运用到自己的工作实际;培训机构要建立“获取培训信息、分析培训信息、调整(强化或改进)培训工作”的反馈机制,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内容、方式、教学进度等;评选、表奖取得优异成绩的学员,促进学员通过培训提高工作绩效。
(五)教育培训师资团队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培训者队伍和导师团队建设,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购买服务、动态管理的原则,建设“抚顺市教育人力资源培训专家库”。充分利用专家、学者、名师、名校长、网络、社会等资源优势,实行培训者资质、资格审查制度,选聘教育资历深、理论功底厚和实践经验丰和实战能力强的高校学者、行政干部、企事业单位行业专家和优秀校长、教育专家、知名教师、教科研人员为专兼职培训者,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优秀培训者队伍。培训者团队主要从培训专家库中遴选,一线优秀兼职培训者所占比例不少于50%。实行专兼职培训者的培训成效评估制度,由学员对培训者做出满意度评价,促进培训者提供优质培训服务的能力,形成一支稳定的教育培训专家团队。
(六)培训的管理体系。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校(园)长和教师培训的管理机构,统筹全市校(园)长和教师的培训工作,重点抓好政策与规划制定、培训项目审核、培训经费安排、培训工作检查与评估和培训经验的总结与推广。
市、县(区)教育培训机构是校(园)长、教师培训的业务部门,在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重点负责抓好省、市培训政策的落实、重点开展好高水平的全员培训、优秀校(园)长、骨干教师、领军团队和农村教师等专项培训,抓好基地与课程建设,指导好校本培训;抓好培训档案建设,及时总结培训经验,做好开展本市培训检查和迎接上级评估检查的准备和落实工作,提高培训质量。
学校校长是校本培训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市、县(区)培训规划的要求,加强本校教师全员培训管理与实施,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积极开展理论研修、考察学习、实践探索和能力展示等校本培训活动,加强培训学分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档案,提升校本培训质量。
(七)教育培训基地建设
加强培训实践基地建设,采取政策导向、资金投入、公开竞标、购买服务、协同发展等策略,依托国内外高等院校及培训机构、科研院所、优质学校及企业等优质资源开展培训。在巩固原有培训实践基地的基础上,内部在本市确定一批办学思想端正、学校管理有特点、教学改革有特色的先进学校作为培训实习基地,建立一批由知名教师、班主任、教学骨干和优秀校长牵头组建的冠名工作室(基地)及名师、名校长发展联盟等作为教师发展平台;外部在北上广、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拓展培训资源作为教育培训基地;探索拓展境外培训实践基地,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实践基地校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的教育培训基地“群”,满足我市培训工作需要。
(八)培训的评价体系。以发展性评价、增值性评价和质性评价等现代科学评价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性、多元化、多样化、综合化、动态性、可行性的原则,以培训机构考评、培训者考评、学员任职学校综合评价、学员互评和学员自评等为评价主体,以参加培训的学员、培训者和机构等为评价对象,以教师专业情意、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实操技能、工作绩效五个维度为主要内容,以提高校长管理能力和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为目的,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形成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校长教师培训的全方位评价工作。
六、培训任务
按照国家、省颁培训规定与要求,全面推进常规培训计划,完成各项教育培训任务。在落实全员、全面培训的基础上,依据《辽宁省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队伍素质提升重点项目推进计划》,加大优先发展项目培训力度,强化培训的重点项目建设,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强化专任教师、农村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培训,以“点”带“面”,实现全过程实施、全面提升和全员推进,全力完成我市一流校长队伍和一流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任务。
(一)教师培训
1、常规培训任务
(1)扎实开展好教师全员培训。完成17240名教师360学时全员培训任务,达到所需全部学时,完成全部课程:在完成规定课程的同时,还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和现代信息技术培训,抓好民族教师双语培训和满语教师培训。
(2)认真抓好骨干教师培训工作。推进骨干教师培养的“1123”工程。依据“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动态管理、严格评定”的原则,按照省、市、县(区)、校1%、10%、20%、30%的比例,建立省、市、县(区)、校骨干教师梯队。坚持以需定培、问题导向、项目牵动、立足实践,开展“四个一”活动:每位骨干教师承担一项教科研项目、上一次观摩课、进行一次经验交流、指导一名青年教师。
(3)全方位抓好青年教师培训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新任教师市级培训,完成对所有新任教师的培训任务,二是以校为本,对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按职称、学科等科学规划、分类推进,开展好培训工作,培训学时达到120学时以上。中小学要积极启动如“青蓝工程”等青年教师培训工程,通过“导师制”、实习班主任,汇报课、基本功竞赛等活动,对青年教师培植正确教育理念、夯实教育教学基本功、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4)加强幼儿园园长、教师和保育员的培训工作。努力建立一支师德好、学历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园长和保教队伍。采取专家报告、外出学习、技能培训、送教下乡等形式组织开展园长、教师和保育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园长和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5)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把师德教育列为培训工作的首要内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典型模范教师宣传力度,发挥其示范和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建立完善师德档案,组织师德模范事迹报告会3次,开展教育法律法规培训3次。
(6)强化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培训。积极推进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5]8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辽教发[2015]158号)文件精神,完成对全市16500名教师和1650名骨干教师的教育技术能力提升培训任务。
(7)有效开展研训教师培训。完成对研训教师规定学时的培训任务。开展研训教师每学期读一本教育教学方面的专业书籍、撰写一篇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主持一项本级或参与一项上一级科研课题研究、上一节研究课的“四个一”研修活动。积极创造条件,选派研训部门领导干部和优秀研训教师参加高层次研修活动;积极搭建研训教师交流研训经验、展示研训能力的平台,促进研训教师的专业成长,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研究、指导、引领和咨询服务作用。
(8)加强基础教育管理干部的培训。通过理论学习、专家指导、实践总结,高水平研修,切实提升基础教育管理干部的宏观规划、实施、指导和评价等管理能力,从而有效发挥对本地区、本部门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或指导的关键作用。
(9)发挥校本培训的重要作用。教师任职学校是教师专业成长与发展的重要基地,校(园)长是教师培训的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制定校(园)本培训规划并认真实施。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园)本培训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检查,市、县(区)研训部门要加强对校(园)本培训工作的指导。校(园)本培训工作要以课堂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为重心,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教学能力和班主任工作能力为重点,通过自我提升、名师引领、实践锻炼、总结反思等途径,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2、重点培训任务
(1)启动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努力提升农村教师师德素养和工作能力水平。培训工作要切实做到向农村教师倾斜,省、市级教师培训项目要优先安排农村教师,重视训前调研,摸清底数,按需培训。通过分类培训、影子教师、送教下乡、手拉手校际扶持等形式,重点加强科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薄弱学科教师的培训;组建城乡校际联动研训共同体20个,研训结合,提升培训效果。
(2)加强教育家(名师、专家)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优秀教师的选拔、推荐、培养标准和机制。通过网络研修、省内外专家指导、国内外观摩学习,每年依托省内外优质培训基地举办高级研修班及聘请国内外资深专家到抚讲学等途径,加快骨干教师和名师的培养。选拔培训市教学新秀100名、市学科带头人两期共100名、市骨干班主任两期共100名、市名师培养对象两期共40人;完成市35个市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任务。做好省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和省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建好省、市名师工作室,进一步理顺并发挥好省、市名师工作室功能作用,推荐凭培养好省级名师、培养在省内有较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教育家型名师10-15名,建设各层级对接的优秀名优教师团队。通过拿项目、教徒弟、带学科,充分发挥省市名师、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示范与引领作用。
(二)校长培训
1、常规培训任务
(1)加强新任校长与校长后备干部培训。按照校长专业标准和任职条件,落实好持证上岗制度。依据《辽宁省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做好对新任校长和校长后备干部的任职资格培训。完成新任校长(后备干部)参加不少于300学时任职资格培训任务,做好人才储备,坚持做到培训、使用、管理相结合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把好入门关。
(2)完成对中小学校长全员培训。通过聘请专家报告、组织集中学习、网络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完成对中小学校长的全员培训,重点加强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理论理论和学校治理能力的培养培训,推进全体中小学校长的学校治理能力的提升。
“十三五”期间,市本级负责的中学校长提高培训将采取市、区两级联动的形式进行,校长自学5本教育教学论著(100学时)、区本级培训50学时、市级集训150学时、综合实践60学时四者结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校长培训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市级培训机构负责本市中小学校长培训教学指导工作;负责初中、高中校长提高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初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任务;举办中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和专家型校长培养工程等各种培训形式的培训班。
县区培训机构承担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任务;负责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初中校长自学和区本培训的管理工作;具备条件地区可举办小学校长高级研修班。
(3)加强干训管理者培训。通过组织异地高级研修和培训任务牵动、承担项目等措施,提升县(区)干训干部、教师的培训理念、管理能力和培训水平。
2、重点培训任务
(1)加强骨干校长团队建设。两期遴选100名市骨干校长,通过高端研修、项目牵动、专家引领、校长论坛、基地培养等方式,显著提升中坚骨干校长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学校治理能力。
(2)启动“教育家型校长”培训任务
突出“教育家型校长”培训核心主题,实施“教育家型校长”培养计划,落实国务院“倡导教育家办学,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独特办学风格的人民教育家”的精神,两次严格遴选出总计30名市专家型校长培养对象,通过施以高端研修、专家引领、学术交流、承担项目、校长论坛、实践提升等方式,逐步培养成具有先进独到的教育思想、突出的教育业绩、丰硕的教育科研成果,并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与公众知名度的中小学专家型校长和教育家式的校长。
(3)继续加大对农村校长的培训力度。认真贯彻“围绕中心、面向基层、服务农村”的精神,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力度。采取影子培训形式,每年对农村50名骨干校长实施影子培训或实践自修实现理念与能力提升,同时在骨干校长和专家型校长的培养工作中重视对农村优秀骨干校长的培养,加快提升农村校长的素质和能力水平。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校(园)长和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将培训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制定分项方案、强化项目实施、确保规划落实。通过任务项目化、责任部门化、进度节点化、推进网格化,深入实施各项重点任务;县(区)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本区(县)培训工作;各学校要负责本校教师的全员培训管理,负责校本培训的组织管理与实施工作。建立“抚顺市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培训工作的专题研究,做好决策咨询服务。
(二)保障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落实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辽人发[2007]18号)及《辽宁省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教[2013]862号)精神,确保农村学校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城区各类学校(幼儿园)参照不低于本标准要求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每年按不低于教师培训经费15%的比例,安排中小学校长培训专项资金。严格资金预决算和审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强化制度管理。建立和完善校(园)长教师培训工作制度,实行校(园)长和教师培训需求调研分析制、教师培训的校长责任制、校(园)本培训备案制,加强学员档案建设,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学分管理。要加强对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加强效益评估和过程监督,跟踪教师参训后实践应用效果,不断改进培训工作,以制度保障培训工作有效实施。
(四)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模适当、专兼结合、购买服务、动态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专职培训者的主力作用,充分利用专家、学者、名师、名校长、网络、社会等资源优势,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优秀培训者队伍,建设“抚顺市教育系统校(园)长教师培训专家库”,为学员按需培训提供优质服务。
(五)完善培训基地建设。依托省内外高等院校及培训机构、科研院所、优质学校、学术团体及企业,不断拓展优质培训资源;选定国内一批知名中小学学校、高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等作为教育培训基地;在本市内选定一批名师(班主任)工作室、优秀学科培训基地、名校长工作室(站)和教学改革有特色的先进学校等做为培训基地。
(六)加强督导评估。建立校(园)、教育长、教师培训工作定期督导评估制度,市、区(县)教育局督导室要把校(园)长和教师培训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强县(区)建设督导评估细则,定期对落实培训经费、培训工作过程、绩效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定期公布结果,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校园(长)和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表彰。